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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教师将进行法律知识考核(2004年10月29日)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于12月19日在全市教师中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 此次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全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管理人员。考试的内容是教育部普法办指定的《教师法制教育读本》。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颁发的“山东省教师‘四五’普法考试合格证书”。
作者:记者 谢岩 通讯员 李波 来源: 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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