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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又有两家企业获得“C”标志(2004年11月15日)
继黄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定量包装产品获得“C”标志之后,我市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山东雪青茶场有限公司近日经过省局专家现场考核,所申报的定量包装产品准予使用“C”标志。目前全省只有八家企业获此殊荣。 据了解,“C”(英文CHINA的第一个字母)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的标志,定量包装商品带上“C”标志表明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只有在企业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的基础上,经省级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核查其计量保证能力合格,并颁发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才允许其在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C”标志。 2001年4月6日国家技监局制定颁发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对此作了定义和规定。“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即重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包装商品。其量限范围是:质量5g—25kg,体积5ml—25l,长度没有限制。而净含量是去除包装材料和该产品包装在一起的任何其他材料后的实际质量、体积和长度。该《规范》明文规定,必须在商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的误差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以上《监督规定》的要求。
作者:谢岩 来源: 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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