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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飙车族”要小心了!市区十条主要道路开始限速(2004年12月07日)


 
   “飙车族”最近可要小心了,海曲路、山东路、济南路、迎宾路、黄海一路、黄海二路、青岛路、烟台路、北京路、日照路十条主要道路已经设立限速标志牌,市交警部门开始对以上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规定最高速度。 
    据悉,黄海一路全路段、黄海二路全路段、海曲中路全路段、日照路全路段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50公里;北京路、青岛路、烟台路、济南路、山东路、海曲东路、海曲西路、迎宾路、日照路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60公里。这是市交警部门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安全与行车效率的关系,最后确定的市区主要道路的最高行车速度。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限速标志及其辅助标志设立以后,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监控、流动“电子警察”等科技管理手段,加大对市区道路内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近年来,随着市区道路的发展,使得车辆的通行速度大为提高,但由于超速引发的交通安全方面的问题却愈演愈烈。“十次肇事九次快”,由于市区内的主要道路车流、人流众多,交通环境复杂,超速往往与交通事故形影相随。要确保市区内良好的行车秩序和安全的道路环境必须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进行限制。  


作者:孟锋 来源: 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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