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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供热价格确定蒸汽每吨111元,循环热水每平方米到户19.5元(2004年12月09日)
我市2004年—2005年供热年度居民供热价格日前确定。根据日价格发〔2004〕59号文件,为解决我市供热企业因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困难,确保供热企业正常运营,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对2004年—2005年供热年度居民供热价格加收供热燃料差价。蒸汽销售价格在现行每吨80元的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31元,即111元/吨;循环热水在现行16元/平方米的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3.5元,到居民用户价格为19.5元/平方米。 据悉,此前居民取暖预交费是按照19.9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的,近期热力部门将会按新的收费标准进行核算,将多收的部分退回给市民。 循环热水供暖按建筑面积收费,对原参加房改的住房仍按房改面积计算,对未参加房改而购商品房的用户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对安装散热设施的阁楼、地下室按居民用户价格的一半收取取暖费,未安装的不收取暖费。 同时,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本供热年度实行优惠热价,具体范围和标准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享受特困职工基本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民政部门登记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本供热年度到户价格16元/平方米。
作者:记者 滕聿刚 来源: 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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