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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被“罚过”也不能超员载客 交警提醒:莫开超员车,莫坐超员车(2005年01月24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客车超员被查处的必须卸客。然而,有驾驶人因超员被卸客后,换个地方又把卸下的客人全部装了上去。 1月22日下午3时左右,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干警在同三高速公路巡逻中发现一辆江苏至潍坊的大客车尾灯不亮,于是将它引入服务区,责令驾驶人修复。交警上车检查时发现车内塞满了人。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驾驶人刘某自作聪明拿出一张处理通知书,提出“已经罚过了”。 交警一查,原来该车核载38人,实载67人,严重超员,下午2时许已被潍坊高速公路交警查处并接受强制卸客。然而,刘某不知悔改,跟着驳客车,等交警离去后,马上又把客人装回到自己车上。孰不知这一行为已构成二次违法。高速公路大队干警对该客车再次强制卸客,将多余的乘客驳送到市长途汽车站后,另派客车来接运。 高速公路交警称,超员客车安全隐患重重,对车辆损耗很大,遇情况往往会出现制动失效、乘客疏导不及时等险情,甚至造成群死群伤。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莫开超员车,莫坐超员车。
作者:刘建 李东 来源: 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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