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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政府应给予公交相应补贴(2007年03月02日)
本报自开通“两会”直通车以来,受到了政协委员们的广泛关注。3月1日,记者从政协提案组获悉,“开通从海滨二路至烟台路公交车线”的建议又受到了数名委员关注,他们正在积极撰写提案。 关于“延长公交末班车时间”的建议,农工党日照市委在提案中写道,应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同时建立规范的公交财政补贴制度。他们认为,公共交通作为公益事业的载体,实行低票价政策,在兼顾公交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合理界定其政策性亏损,对公交企业承担的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成人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政府应定期给予补贴。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开行且执行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的公交车辆,应免征公路客运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地占用补偿费等。 关于“关注医保‘空白地带’”的建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负责人介绍说,“农转非”人群的医保问题,目前尚为政策空白,但省里已经开始着手研究这一问题,预计今年会实行试点。 该负责人针对莒县读者宋会强建议的“降低困难企业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的问题表示,如果制定出相应政策,势必会纵容某些企业钻政策的空子,比如,困难企业应该怎样界定?标准为多少企业才能承担得起?这些未知因素一旦处理不好,就会造成混乱局面,更多职工的利益也可能会受损。其实,政策完善总需要一个过程,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需非常谨慎。
作者:刘祥彩 来源: 黄海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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