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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5月12日日照鸣防空警报(2007年05月12日)


   日照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第九次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为使广大城市居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检测我市防空警报器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市政府确定,每年的5月12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 
     
    今年防空警报试鸣的具体时间为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30——10:00。鸣放范围:新市区、老城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域范围内。 
     
    防空警报试鸣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警报信号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鸣放,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时间2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3分钟。 
     
    利用电视发放警报信号。在市区发放警报的同时,省电视台公共频道、农科频道和日照电视台公共频道、科教频道共四个频道切换警报信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切实为防空警报试鸣提供保障。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混同防空警报专用频率和音响信号,违者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作者: 来源: 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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