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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专项整治“九小场所”(2007年05月24日)
根据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决定自5月23日开始,集中半个月时间,对全市“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记者于5月23日从市消防支队获悉的。 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是: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九小场所”中的7类场所,即: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洗浴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幼儿园及小歌舞娱乐场所。 治理的主要内容是: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要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实施当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未开展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或已经开展但未达到要求的场所,要在检查中进行现场辅导、培训。
作者:贾艳锋 通讯员 陈长红 来源: 黄海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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