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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房屋出租税收征管将出新招 治税矛头直指房屋中介机构(2007年06月18日)
随着房屋租赁买卖的日渐增多,房屋出租税已成为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6月13日,记者从市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集中整治调度会上获悉,市地税局对房屋出租税收稽查工作又有了新招数。 市地税局将以查市区房屋出租为重点,促进房屋出租税收征管,特别是居民私自出租房屋的税收征管,以查营业性出租房屋和办公租赁用房为重点,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出租房屋主要是通过中介机构操作的,所以,市地税局将集中约束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主要有以下方法: 联合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制定较为严谨的《房屋出租规范化合同》,合同统一编号备案,通过系统授权等信息化手段,发放给房产中介机构,委托办理代征代管等事项,实行信息化综合管理。 由房产中介机构统一向租房人填制《房屋出租规范化合同》,开具《房屋租赁专用发票》,并以有奖发票形式提高租房人索要发票的积极性。 以科学的、规范的现代化手段,对房屋租赁进行全方位的信息跟踪和税源监控,建立一整套个人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中的信息包括: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税务机关自征、委托代征及房地产中介机构代扣代缴的全部信息。通过录入有关个人出租房屋登记、出租房屋人登记及求租人登记的申报信息及数据,进行全方位跟踪监控。
作者:刘祥彩 来源: 黄海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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