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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饮用水强制性国家标准7月1日起实施(2007年06月25日)
记者从日照市环保局获悉,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百姓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面升级。目前,日照市环境监测站已全力做好准备,按新标准的要求,及时做好过渡和调整,重点做好配套监测分析方法的完善与建立工作。 该标准是1985年首次发布后的第一次修订,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中各项指标已与美国、欧盟等国家的总体水平基本达到一致。 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同时,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修订后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增加了4项,扩大了生活饮用水微生物污染的检验范围;毒理指标由15项增至74项,主要用于扩大对水源地农药和工业污染的检验范围;在饮水消毒环节中,消毒剂指标增加;对于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嗅味、色、浑浊度等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增加5项。 标准专家分析说,新标准规定有机化合物指标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同时增加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而一般理化指标反映水质总体性状,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色、浑浊等,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用户不满和投诉。
作者:房克秀 来源: 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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