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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公告 关于在旅游市场整治中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2007年08月13日)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实行举报有奖的做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2、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委托非旅行社的单位和个人代理或变相代理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3、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等方式转让部分经营权的旅行社 4、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5、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的价格参与竞销的旅游企业 6、向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信息和广告宣传的旅游企业 二、举报方式:①来访举报:市旅游局专门成立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质量监督管理所,具体受理有奖举报;②书信举报:举报信寄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917室;③电话举报:0633-8816276、8816285;④信箱举报:rzzfdd@163.com 三、基本要求:举报人必须提供被举报对象详细姓名、地址,违规事实等重要线索。举报人要署名并提供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等,受理机构将为其保密。 四、奖励标准:经查实后,每例奖给举报人人民币100元,举报者接到受理机构通知后,可自己到受理机构领取奖金,也可以委托别人代领。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作者:日照市旅游质监所 来源: 日照市旅游质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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