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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2007年11月02日)


    11月1日上午,日照市在东港区政府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市领导赵效为、张永霞、李志久、荆建迎和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近年来,日照市在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组建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推进应急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突发事件应对法》施行之际,日照市举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营造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效为。
  赵效为说:第一点希望我们要认真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增强广大市民的防范和应对意识,第二点就是要加强建设,包括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我们的体系,加强我们应对工作和其他方面的建设,第三个要明确责任,就是各级都要明确各级对突发事件管理的责任,第四个就是要协调配合,那就是既要要求上级和下级相互配合,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部门与区县之间相互配合,以及地方与军队之间相互配合,从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保障我们国家和社会安全方面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作者: 来源: 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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