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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市连续11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07年12月04日)
今年以来,日照市严格规范用地,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预计可开发整理土地113818万亩,新增耕地8351亩,连续11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加强新上项目的用地管理。日照市对新上项目强化建设用地预审管理,严格按定额指标供地,严禁超标准建设宽马路、大广场,不搞花园式工厂,对项目实行预审,从严控制用地单位内部行政办公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明确规定,凡是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律拒绝单独供地,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使用各街道、村集体及社会资本按规定建设的标准厂房。 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日照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进行调查摸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改造城中村20多个,腾出建设用地2000多亩。在城市规划区外,通过旧村改造、闲置中小学校、废弃砖瓦窑厂和矿山企业复垦,腾出耕地5800多亩。 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在东港区涛雒镇、莒县招贤镇等4个项目区,拆旧面积1571亩,可节余建设用地指标1432亩。鼓励填海造地。近年来,日照市部分企业如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填海增加建设用地面积达5414亩,有力缓解了建设用地压力。 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土地。在前几年的土地供应过程中,由于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导致了许多企业用少批多的现象比较严重,出现了低效利用情况。为此,市国土资源局严格审查,对查出确有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要求他们提高容积率,增加投资强度,从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无力追加投资的,收回土地,重新安排上项目。 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管理。近年来,日照市个别用地单位在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后,未能及时进行开发建设。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对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的,责令用地单位制定处置方案,并对其收取土地闲置费,促进土地的开发利用;对闲置土地两年以上的,予以收回。2007年,仅市区内就对34宗闲置土地进行了处理,涉及土地面积1849.6亩,收取土地闲置费达98万元。
作者: 来源: 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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