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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农民工在日照享受“市民待遇”(2007年12月28日)


    近日,日照市规定:凡是农民工工资没有发放到位的,一律在12月10日前足额补发,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让农民工拿着钱回家过年。 
  2006年以来,建设管理部门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466起,涉及农民工4379余人。截至目前,已处理投诉案件442起,清理拖欠工资680万元,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94.85%。其余投诉案件也正在抓紧处理之中。
  “病有所医”是十七大报告中关注民生的亮点之一。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扩大制度内人群的医疗保险覆盖面,市委、市政府重新制定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并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范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与转移,解决了过去变更单位医疗保险关系不能及时接续与转移等问题。
  在日照,有个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涉及劳动、建委、安监、法院等部门。各成员单位紧紧抓住当前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法规,探索建立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一系列制度也应运而生。
  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今年以来,日照市以建筑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和其他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为重点,进行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工资支付、工时休假在内的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指导制定相应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明确必备条款和禁止性条款,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工免费发放。全面实施《日照市就业备案暂行办法》和“劳动合同制度3年行动计划”,督促企业与农民工建立权利与义务明确的劳动关系,力争使大多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今年以来,日照市规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取消年终集中发放工资的做法,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或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各级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范围。日照市制定并实施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工伤风险高的建筑企业的农民工基本参加了工伤保险。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政策。加强高风险行业、工种农民工工伤预防工作,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知识培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在实行工伤保险的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建立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范围,使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2007年有了较大增长。研究完善农民工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确保参保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教育部门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督促输入地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并列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建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考评制度,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进行考评。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掌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情况。
  2007年,日照市努力营造了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坚决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真正扎扎实地为农民工办了实事、解决了实际问题。 


作者: 来源: 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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