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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市房产转移登记实行人头像采集(2008年01月31日)
近年来,在日照市的房地产交易业务办理过程中,经常出现卖方申请人以假身份证、假房产证等虚假证件进行业务办理的现象,这给权利人双方造成很多损失和不必要的纠纷。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业务办理的安全性,日照市房管局经深入调研,研究决定在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大类中的“房屋买卖”业务办理过程中,采取对卖方申请人及共有人进行现场头像采集并存入房产档案(卖方申请人由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要拍摄代理人头像并在备注里注明)的方法来保证个人房地产交易的安全性。这项举措是继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业务进行房产证、土地证、图纸等资料实物拍照后,又一保障房地产交易双方权益的新措施,它在丰富房产档案的内容,增强档案的可用性和可查阅性的同时,更能在纠纷发生时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第一手原始资料,协助解决纠纷,切实保护权利人的财产和相关权益不受损失。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各个窗口现场摄像仪器现已安装完毕,现场人头像采集工作自1月21日起稳步实施。
作者: 来源: 日照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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