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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山东建立劳动预备制度 初高中毕业生可获预备制培训(2008年06月09日)
新华社济南6月8日专电(记者 王志) 为提高全民的劳动技能水平,山东省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初高中毕业生可获3个月以上的预备制培训。 山东省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根据规定,山东 将建立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支持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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