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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市将逐步放开劳动力市场(2003年07月23日)
日照市将逐步放开劳动力市场,将批准开办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纳入劳动力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单位和个人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开办社会职业介绍机构: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有3名以上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经培训并持有《山东省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备用金、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3 万元;具有与市区县劳动力市场信息互联的现代化办公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照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经批准开办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凭审批机关核发的《山东省职业介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依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
作者:日照劳动就业网 来源: 日照劳动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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